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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7日電)勞保局今天公告辦理「103年度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從事特別危害作業勞工且勞保年資滿1年,即可提出申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依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辦法相關規定,辦理上述事宜。

實際從事「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所列27種特別危害健康作業(高溫,噪音超過85分貝,游離輻射,異常氣壓,鉛作業,四烷基鉛,四氯乙烷,四氯化碳,二硫化碳,三四氯乙烯,二甲基甲醯胺,正己烷,聯苯胺等鹽類,鈹及其化合物,氯乙烯,苯,二異氰酸甲苯等,石綿,砷及其化合物,錳及其化合物等)的勞工,納入受檢對象。

勞保局說明,從事上述所列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的勞工,且是參加勞工保險年資連續滿1年的被保險人,投保單位可替他們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每年得申請檢查1次,每次申請檢查時間應間隔1年。

這項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費用,由勞保局支付,被保險人僅需支付掛號費。相關申請書表及相關訊息,可上勞保局網頁查詢。10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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